第二部分:种族(3) 龙类/精灵(2/4)

作品:《光灵行传

生物一样,龙类也拥有强大的再生能力。可是身披厚重龙甲的龙类,**几乎没有机会受到伤害,因此再生能力明显退化了,**再生度显然比其他史诗级光子生物要慢。

尽管如此,龙类的再生能力仍然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在对龙类的战斗中,不要以为把龙的尾巴砍掉就能够安心,它们的尾巴只要过上半个小时左右就能够再长来,会又一次成为致命的武器。因此,对付龙必须战决,给时间让受伤的龙复元气,等于给自己挖坟墓。

正确的屠龙方式有两种:其一,是把龙的脑袋完全轰烂,因为脑部是龙类唯一不能再生的部分。其二,是把龙类的心脏刺穿,完全停止龙血的流动,这样就可以完全阻断固有光子在龙体内的循环,龙类就会失去再生能力,最终失血死亡(注意:死亡前可能还会挣扎数个小时!)。

实际上,古代猎龙者一族还创造过屠龙术的附魔秘法,可以完全分解龙类的固有光子构造,达到从内部破坏龙类**的效果。但是该术早已随着猎龙者一族的衰落而永远失传。

2/o4/o5: 种族:龙类(5):龙族契约

与其他生物订立契约,是龙类喜欢做的一个比较奇怪的行为。这可能是对它们的远祖,魔王路斯法,的下意识模仿。

龙类喜欢给予自己欣赏的生物以自己的鳞片,因此法给予的鳞片绑定了一个空间传送术的锚点,让契约者能够随时把龙召唤出来。

当召唤时,龙类制造的亚空间通道只能由有厚重光子鳞甲保护的龙类通过,其他生物想要进入,就会马上被亚空间内的不稳定力场拉扯得支离破碎,只有少量有非常高魔术天赋的法师能后反过来利用亚空间通道到达契约龙的所在地(前提是龙允许,否则龙可以瞬间关闭通道,把通过者永远困在其中)。,

当然了,龙类可不会白干活。契约者每次召唤都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贡品可以是食物,财宝,或者各种稀有品。龙类要求的报酬视契约内容和难度而定,虽然龙类是出了名的贪婪,但是对于契约所需要的报酬却计算得极其公道,可能是出于龙类的自尊心所驱使,他们并不会多占他们认为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报酬以外的东西。

然而,历史上仅有极少的生物能成功和龙族结成契约的。人们一般都是在和龙争斗中被杀死或者杀死龙,能够与龙化解干戈,已属极难之举,更不要说是得到龙类的青睐,获得契约的龙鳞了。所以历史上能够和龙类达成契约的人一般被专称为"驭龙者",在各种族(特别是人类)中受到广泛尊敬。

在古代的潘托拉肯,成为天位骑士的条件之一,正是要至少和一条龙订下契约。不过随着历史的推移和龙族的隐世,这个条件变得越来越难实现,最终在公元前2oo年左右的时候被废除了。(改为至少和一个史诗级光子生物订下契约,而不再限定为龙类)

和龙订契约的事也被考古学家认为是"潘托拉肯"一词的词源:andragon在古代凯尔特语里正是"与龙一起飞翔"的意思。

2/o4/o6: 种族:龙类(6):龙族的隐世 (age of dormabs; 大约从5ooo年前起,龙族开始隐离人世,过着低调隐居的生活。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二者之间的联系,但是5ooo年前也正好是龙类的王,龙帝泰坦斯失踪的时候。考古学家和龙类学家都相信是因为龙帝的失踪导致龙族的社会群龙无,继而各奔东西,进入隐世时代。

隐世后,龙类都基本老实了下来,在各山洞里过着穴居生活,只要不受滋扰就不会主动袭击人类。龙类偶尔也会互相争夺地盘,但是不再有各种大规模的争斗。(这以前龙族和人类的争斗几乎搞得人类社会鸡犬不宁,各城镇每天都在巨龙袭击的阴影中度日)

偶尔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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