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章 大明社学(1/3)

作品:《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宛平县社学有十六所,分散于宛平四周,以移民子弟为学子。

张博志与孙举文因为一场“豪赌”,那自己从镇江送到了北直隶,承担起了教育重任,考虑到社学之重,隶属于县、州、府,行事处处受制,很容易重蹈明初覆辙,两人曾在一月份上书朱允炆,提议将社学、县学、府学独立出地方,即:

社学隶属于县学,县学隶属于州学,州学隶属于府学,府学隶属于国子监,国子监隶属于礼部。

朱允炆亲笔回信赞赏两人的提议,并表示会慎重考虑,希望张博志与孙举文等人先打好社学基础,招揽好百姓子弟,以做到“弱冠以下,务必进学”。

张博志经历过洪武朝,知晓当年社学出过多少的问题,背后有多少的不堪回首。

受制于洪武朝的高压政治与官僚统治,社学只是一个形式,学生不在学,师儒不讲论,甚至还成为了官吏迫害百姓,捞取好处的一大手段。

社学没好处可以捞?

呵,太天真。

这个世界上,官吏但凡想要弄点好处,蚂蚁缝都能抠出钱来。

首先社学是有名额的,比如五十个名额。

其次,有愿意读书进入社学的,问有钱没有,没钱,滚。你家有钱,好,啥,孩子来了却不想读书,想玩?没关系,有钱就不需要读书。

最后,哎呀,不够名额了,找人吧。比如种地的,经商的,没空读书的,逼着对方来社学,不来都不行,啥,给钱,哦,那什么,我们换一家接着请,社学都够名额。

朱元璋对这些事的定性是“逼坏良民不暇读书之家”。

当然,社学在当时不被欢迎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课程设置有些无稽,以《大诰》为主课,不说《大诰》里面的黑暗暴力元素,就说《大诰》这本书,实在是写得文理不通,思想昏乱,词语鄙陋,语气狂暴,态度蛮横。

可以断定,《大诰》绝对不是哪位儒生抢手写的,而是朱老板亲自所写。老朱什么文凭,还写书……

作学问,怎么可能拿如此书当主课,这还怎么教导孩子?

社学办不下去,纯是折腾出来的缘故。

但朱允炆的社学与朱元璋的社学迥然不同,首先在课业上,取消了《大诰》与《大明律》,就设置了三门课业:

儒学、数学、杂学。

没有任何强制要求,准许先生谈古论今,准许先生用自己的方法教学,取消了硬性的体罚。

最让张博志感觉到舒心的是,朱允炆不仅给予了先生相应的待遇,还免除了其家人徭役,给予了先生极大的尊重与礼遇。

眼下虽然朝廷还没有明文规定,但张博志与北平布政使张昺商议过,一致认为社学对标县学,即想要参与科举考试,除了举孝廉之外等特殊渠道,必须先通过社学进入县州府学,然后进入国子监或直接参与科举考试。

只有这种向上升的路径确定下来,固定下来,百姓才会真正重视起社学,愿意将孩子送到社学中来。

事实上,开春时许多百姓宁愿自家的孩子种地当劳力,也不愿送到社学中来,还是张博志带人劝说了许久,说了无数的话和道理,这才让社学有了生机。

张博志走访过许多百姓,也了解过百姓不愿送孩子上学的原因,归纳为三类:

其一,劳力,干活。

五十亩地啊,生了娃不就是为了种地的,读书,那是啥东西,祖上八代都是农民,不是读书的料。

其二,学不出来。

天下学子无数,考试难度那么高,朝廷三年才取那么几百人,分散到全国,能有几个是移民的孩子?与其当个书呆子,还不如早点干活,存点钱娶亲生子,繁衍后代。

其三,心疼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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