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贡院阅卷(1/2)

作品:《小学教师在大明

正当一众举子纵情饮宴之时,京师贡院中却灯火通明。

如今学子们连考三场,经历了九天六夜的苦战,交卷离开后,三千多举子的卷子已是收录完毕。贡院的官员就开始了忙碌。在内阁大学士余有丁的坐镇指挥下,会试阅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其实会试阅卷在考生们第一场交卷后就已经开始。

由于考卷首页有考生姓名、履历以及三代职业的填写,故而弥封所官员要把所有考卷的第一页折叠弥缝盖印,然后逐一编号。和乡试不同的是弥封所在弥封时,还需要按照考试的籍贯所在,在弥封的卷上注明南卷,中卷,北卷。

“南北榜”事件是南北卷的起因,洪武三十年会试,主考官刘三吾所取进士五十二名皆为南方士子,引得北方士子联名上书,朱元璋闻之大怒,下令由锦衣卫彻查,但是彻查结果是刘三吾确是清正廉明,并无徇私舞弊之处。

洪武皇帝依旧认为刘三吾所取有偏,遂亲自阅卷,定六十一名进士皆北方士子,史称“南北榜之争“,亦称“春夏榜之争“。

虽然当时事件被洪武皇帝朱元璋用铁腕手段解决,但是矛盾依然存在同时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直到明仁宗洪熙元年,当时的大学士杨士奇提出按地区录取进士的办法,最后设立分地区取进士的南北卷制度。

按规定,南卷取十分之六,北卷取十分之四。到了宣德年间,又从南北卷中分出中卷,规定南卷取五十五名,北卷取三十五名,中卷取十名。虽然在景泰年间一度废除南北卷制度,但是因为触及到太多人的利益而遭到强烈反对,于景泰五年再次恢复南北卷,此制度最终延续至今,最终确定下来的南北中三大区域如下。

南卷的范围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五省,以及南直隶的应天、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淮安、扬州和广德州。

北卷范围是山东、山西、河南和陕西四省,北直隶的顺天、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大名、永平、广平和延庆州、保安州,以及辽东、大宁、万全三个都司。

中卷范围是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省,以及南直隶的庐州、凤阳、安庆和徐州、滁州、和州。

南北卷制度和后世高考分区考试制度相仿,都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而成,其中牺牲最多的自然是科举强省,比如大明朝时的南方诸省,比如后世的江苏山东河南等省。

弥封所官吏糊名定卷后,就是誊录所的官员进驻,他们把编好号的试卷一一用朱砂墨在白宣纸上誊写,此为朱卷。

张籍后世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份朱砂笔试卷的图片,那卖家说是当年科考的试卷,其实那不是试卷,试卷一律黑色墨笔书写,朱砂墨的是誊录所的誊写卷。

誊录所夜以继日地誊写,誊写完之后,誊写卷和原卷交给下一道工序:校对官员,由他们把誊写的卷子和原试卷逐字逐段校对。如果发现有误,则用黄色笔标出,提醒阅卷官员按黄色笔迹阅读。

誊写校对完毕,那些原卷统一交到贡院封存,朱砂墨的誊写卷,拿给考官批阅。这样一来,作弊的可能性为零。

这些经过誊写的试卷,先由闱中同考官用蓝笔圈点,认为可以推荐的,由监考御史用紫笔批阅圈点认可,这样的卷子,才能进入下一轮角逐。它们统统集中到主考官那里,主考官用黑色墨笔圈点,经过两级考官认可的考卷,才能得以“入围”,也就是“取中”。这一番经历,时人称为“五色笔”大关。

此刻经过六天的批改,第一场的卷子已经全数完毕,其中被推荐上来的试卷正放在至公堂中主考官余有丁的案头,他身负皇命,不敢有丝毫怠慢,虽然到他这里的试卷已经被筛选下去一大批,他只需从正卷和备卷中挑选就行,但尧是如此依旧是眼中布满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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